关于接受第五批中国胸痛中心认证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7?15:08:52?
关于接受第五批中国胸痛中心认证申请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所属辖区相关医疗单位:
为加强我国胸痛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发展,提高急性胸痛患者救治水
平,经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授权,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主导的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已经完成了四批认证,现开始接受第五批认证申请,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15 年4 月14 日至2015 年5 月8 日;
二、申请条件:
1.新申请认证的胸痛中心必须实际运行至少6 个月以上,并能在“中国胸痛中心数据管理云平台上”提供至少近6 个月的月平均数据表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救治效率(时间)指标或预后指标在逐步改善;
2.申请单位登录中国胸痛中心认证网站进行在线自评已达到认证申
请的基本条件(满足认证五大要素中必须达到的要求);
3.在2015 年5 月8 日前在线上传医院全力支持胸痛中心认证的承诺
函(加盖医院公章);
4.曾经参加过前几批认证但未通过认证的单位,如拟申请第五批认
证,需提交申请书发送至中国胸痛中心认证邮箱ccpc@cpccn.org。
三、申请公示与培训
申请单位经网站注册、提交医院承诺函后,认证办公室将进行资格预审,主要是对认证标准关键要素中必须达到的要求进行复核,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标准并做好自评。通过初步审核后,将于2015 年5 月11 日对外公示获得参与第五批认证资格的名单,认证办公室将在2015 年5 月中旬组织认证前的专项培训。详情请见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专用网站:http://www.cpccn.org。
特此通知。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
中国中胸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
2015 年4 月14 日